各学院:
按照《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更新专家信息库的函》(学位中心〔2016〕90号)的要求,为做好我校专家信息填报和更新工作,特将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填报方式和范围
1.本次专家库填报范围包括两部分,一是人事关系在我校的研究生指导教师,二是兼职导师是指人事关系不在我校的人员,且该导师所在现人事关系单位也没有该学科的学位授予权。以上均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导师。且年龄在58岁及以下(博士研究生导师65岁及以下),具体名单见2016年硕士研究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(附件1)。
2.专家信息根据一级学科归属进行填报,所从事的一级学科、二
级学科以及专业学位类别、领域请根据《专家库更新学科目录(含专业学位)》(见附件2),表格均由各学院统一报送。各学院按一级学科(部分二级学科)组织导师填写《专家信息简况表》(见附件3),并完成《2016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专家信息汇总表(学院用表)》(见附件4),汇总表中字段说明见附件5。
3.若专家从事的学科涉及多个一级学科,最多只能填写两个一级学科,且需请在《专家信息简况表》中注明主要学科和第二学科的相关信息(均需注明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的代码及名称),并请两个学科的所在学院(部)事先沟通协商好,但一名专家只填写一张《专家信息简况表》。
二、填报具体要求
1.所有报送的专家都要填报其研究方向,最少1个,最多4个。其所从事的学科都需注明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的代码及名称。
2.表中通讯地址统一格式为: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亚洲信誉彩票平台网址XXXXX学院(部),邮编:430205。
3.专家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是联系的主要方式,请确保真实有效。办公电话如有请按实填写,如无则填写学院(部)办公室电话。
4.专家类别这一栏如没有获得表中所列前22项人才称谓之一的,统一填写“23.其他”。
5.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,发放评审费等需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号码,故本次专家库更新需采集专家居民身份证号(或护照号)。教育部学位中心承诺此信息仅用于评审工作,学校也将会注意保密。
三、填报时间要求。
按教育部学位中心文件要求,各学位点均须全面更新专家信息,请各学院务必将填报完整的本学科《专家信息简况表》和《2016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专家信息汇总表》于2016年9月14日前(纸质)报研究生处学位管理办公室,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793251176@qq.com,学校会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更新专家库,并上传到教育部学位中心专家管理系统。
联系人:李萍 李俊 联系电话:81349507 81347262
附件1:2016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结果
附件2:专家库更新学科目录(含专业学位)
附件3:专家信息简况表
附件4:2016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专家信息汇总表(学院用表)
附件5: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
研究生处
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
2016 年9 月5 日